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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7 13: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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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河北| 来自河北来自: 中国河北廊坊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九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9分:(四)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当遇到机动车号牌损坏或丢失时 如何办理补换? “交管12123”APP、线下窗口 均可办理
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后,通过【业务中心】→【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进入补换领号牌业务流程,用户可以补换领已备案本人机动车的号牌。
认真阅读业务须知后,点击【阅读并同意】,进入确认车辆信息页面,包括所有人、号牌种类、号牌号码、机动车状态。
进入资料填写页面,填写业务类型、申请原因(号牌灭失或丢失)、是否需要临牌、取件方式、临牌邮寄地址和机动车号牌上牌点等资料信息。
点击【下一步】,进入补换领号牌提交页面,确认所填资料信息无误后,获取手机短信验证码,核验通过,点击【提交】按钮,完成补换领牌证业务申请信息提交。
提交成功后,用户可通过【首页】→【网办进度】功能随时查看业务办理进度,车管所工作人员将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业务受理。
除了线上办理,还可以携带资料,到机动车登记地车管所办证大厅或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办理机动车号牌补办业务。
车辆号牌遗失需及时补办 规范安装后车辆方可上道路行驶 降雨天气请大家牢记“降速、控距、亮尾”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廊坊交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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