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张淑会)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县医院名单》,明确了参与“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的县医院,标志着“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全面启动。据悉,河北65家县医院入选。
为进一步巩固县医院综合能力建设积极成果,持续提升县医院综合能力,满足县域居民基本医疗服务需求,2021年10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方案(2021—2025年)》,明确了“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根据工作安排,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各省份推荐并确定了参与“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的县医院名单。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工作方案》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结合“十三五”时期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第三方评估情况,确定了参与“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的县医院的条件:一是以脱贫地区、三区三州、原中央苏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地区等特殊地区为重点,按照《县医院医疗服务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评估的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情况;二是县医院临床专科能力建设情况;三是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中落实县医院功能定位情况;四是县医院综合能力建设发展规划;五是地方政府支持保障政策等。
据介绍,国家卫生健康委将组织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和《工作方案》有关工作要求推进进展,中期调整《县医院名单》。对未参与“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但能力提升明显并符合推荐条件的县医院,可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推荐纳入;对在《县医院名单》内,但工作进展不明显,经中期评估与达到三级医院服务能力目标差距较大的县医院,将从名单中剔除。
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求,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将“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作为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按照《工作方案》中明确的职责任务,指导纳入“千县工程”的县医院不断提升综合能力,落实各项重点任务。国家卫生健康委将对纳入“千县工程”的县医院进行动态管理,结合全国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年度评估情况和各地工作进展情况,适时调整县医院名单。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媒体滚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