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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30 12:3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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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 来自北京来自: 中国北京
各级党员干部要坚决贯彻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指挥部令各项要求,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坚持做到“十带头”:
一、带头提高政治站位。
各级党员干部要强化政治担当,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在疫情防控一线深入开展“三亮”活动,不讲条件、不打折扣将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二、带头落实防疫规定。
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响应和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自觉落实无特殊情况不离固、不返固、公共场所测温、亮码、验卡等安全防护措施,带头按时参加全员核酸检测。
三、带头做好个人防护。
各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文件和业务知识,养成个人良好习惯,落实好“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等要求,凡到过或接触过重点地区人员的,第一时间报告所在社区和工作单位,自觉配合做好疫情排查。
四、带头冲锋防控一线。
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双报到”制度,主动到所居住社区(村街)党组织报到,充分发扬“跟我上”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落实好小区包联、卡口值守、人员流调、物资保障等各项任务,挺身而出、冲锋在前、主动作为。
五、带头做好宣传引导。
各级党员干部要自觉抵制错误言论,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推送权威媒体公告、通报和宣传报道,对造谣传谣、引发社会恐慌的人员及时阻止,必要时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六、带头倡导健康生活。
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坚持健康生活方式,实行工作地至居住地“两点一线”式流动,管好亲属和身边人,带动邻居自觉遵守规定,不聚集,不扎堆,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七、带头摒弃陋习旧俗。
各级党员干部应当带头推行“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除婚丧事宜外,坚决不操办满月宴、庆生祝寿、升学入伍、建房乔迁、商铺开业、百日周年等。
八、带头推进移风易俗。
适值清明节临近,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文明祭奠、低碳祭扫,主动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等方式缅怀故人,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
九、带头弘扬新风正气。
各级党员干部要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和思想疏导工作,对不理解、不支持甚至抗拒文明新风尚的不良倾向和苗头性问题,要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决不允许听之任之甚至包庇纵容。
十、带头转变工作作风。
各级党员干部要严实工作作风,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严之又严、真之又真、细之又细、实之又实、快之又快做好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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