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毕建承是固安县东湾乡毕庄村村民,举报固安县东湾乡派出所,滥用职权,偏袒对方,因在2024年10月6日晚上,本人女儿肚子疼,孩子想找妈妈,目前(我和孩子妈妈是离婚状态),我先给孩子妈妈打电话沟通了一下,在沟通的过程中与孩子妈妈发生了口角,我直接带着孩子去孩子姥姥家去找孩子妈妈,在敲开门的一瞬间,孩子姥爷(毕少斌)直接就把我打倒在地,还进行辱骂,我也回骂了,孩子姥姥(张金燕)也对我进行殴打,后来陆续毕绍中,郭素维,毕绍风也加入了打我的过程,毕少良也对我进行辱骂,我全程没有还手,我自己报的警,民警到了现场以后毕少斌还对我进行殴打,执法记录仪有记录!我妹妹(毕梦卓)后来也到了打人现场,毕邵中等人与毕梦卓发生了口角,我在固安县中医院住院了10天左右,2024年10月10做的伤情鉴定,鉴定结果我是轻微伤!2024年11月4日派出所处理当天毕绍风还有郭素维没有当场,我问派出所,为什么毕绍风和郭素维没有到场,派出所给我的解释是这两个人家里有事!这是理由吗?派出所对毕少斌,张金燕拘留五天,对毕绍中罚款200,对毕少良没有做出任何处罚,对毕梦卓罚款200,对我处理的结果是拘留三天,为什么被打了还要被拘留?为什么对打人者(毕邵中)仅处罚200元?为什么打人者(毕邵中,毕邵风,郭素维)逍遥法外?为什么被打方反而拘留?东湾派出所给出的解释是证据不足,我想请问有关领导,毕少彬家有监控,怎么就没拍到,派出所不应该断章取义,这是所谓的正义吗?望有关部门领导还我一个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