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一起来看
调整标准:
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自2024年7月1日起,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调整为90%。
调整后,全省失业保险金月标准分1980元、1800元、1620元三档,月平均标准为1800元,增长200元,增幅12.5%。
问题与解答:
领取失业保险金有哪些条件呢?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按照人社部“畅通领、安全办”要求,可先领取失业保险金再进行失业登记)。
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取多长时间呢?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确定:
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按每满1年增领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申领渠道有哪些?
失业人员可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办理,也可登录“河北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https://he.12333.gov.cn)或使用“河北人社”APP进行申领。
据省人社厅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人社部门将进一步畅通线上线下失业保险金申领渠道,大力推广免跑即领、免证即办、免登即发经办模式,全面取消证明材料、申领时限、捆绑条件和附加义务,确保失业人员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即可申领。符合条件的赶快来申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