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低保、特困“两癌”患病妇女救助工程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两癌”救助工作深入开展,不断扩大“两癌”救助工作覆盖面,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现就做好低保、特困“两癌”患病妇女救助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报时间:
即日起—2023年3月25日
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截至2023年3月25日,经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认定为我县农村和城镇低保、特困、易返贫致贫、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
申报程序:
1、低保特困“两癌”患病妇女救助根据自愿申请原则,由符合条件的“两癌”患病妇女提出救助申请,准确、如实、完整地填写“两癌”救助个人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病种病情证明、低保或特困证明等)。
2、村(社区)、乡镇、高新区妇联负责具体指导做好救助申报工作,并收集汇总申报对象名单、人数以及申报材料,上报至县级妇联。
3、县妇联协调医保、卫生健康、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摸清本地区待救助“两癌”患病妇女人数,核实申报对象的病种病情、家庭经济状况等情况,认真填报患病妇女申报信息汇总表,在征求医保、卫生健康、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意见基础上,加盖县妇联、民政、卫生健康部门公章(未盖章不得申报),上报市妇联。
4、市妇联收集汇总县妇联上报的患病妇女申报名单、人数以及信息核实情况,对各地报送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等有关情况进行审核,将本地区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加盖公章后上报至省妇联。
申报方式: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2、病历复印件
3、诊断证明复印件
4、贫困情况证明:低收入类别证明(本人低保证复印件);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
注:凡符合条件的妇女,请携带有效证明材料到所在乡镇妇联申报。
下载并保存2023年“两癌”救助个人申报表
温馨提示:
1、已获得过全国妇联“两癌”救助金的患病妇女不再进行救助。
2、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人不能确保100%救助。
来源:固安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