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386场新闻发布会上最新通报:在进返京人员中新发现4例本土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昌平区2例、朝阳区和丰台区各1例。
西藏、新疆、海南疫情已外溢多个省份及直辖市。三省(自治区)疫情主要通过旅游及长途公共交通工具传播。为持续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切实防范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在此,廊坊市疾控中心再次发布紧急提醒:
一、主动报备行程
请与病例同航班、列车等轨迹有交集的人员,有海南、西藏、新疆等风险地区旅居史来返廊人员,接到流调电话、河北健康码弹窗、黄码或红码提示风险人员,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宾馆等报告,配合做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如接到社区或辖区疾控中心通知为风险人员,要如实报告个人信息和行程轨迹,不外出,不接待来访亲友,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逾期不报、故意隐瞒的,公安机关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及其同住人员,要严格居家、足不出户,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立即报告社区,配合相应管控措施。
二、严格秋季开学防控
各级各类学校要明确返校要求,并及时通知师生,提醒家长、学生关注疫情,履行个人防控责任。倡导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及各类学校教职工近期非必要不离廊,提倡开学(园)前10天开始在廊开展自我健康管理。已在市外的应在开学前10天返廊,返回前须主动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学校和单位报备,抵返后主动配合属地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三、主动核酸检测
倡导市域外入(返)廊人员在三站一口(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高速口)或社区就近的采样点及时进行(落地)核酸检测。
四、严格落实“四方责任”
全市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要严格履行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戴口罩、“扫码测温”、场所消毒等防控规定,相关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常态化巡查。
来源:廊坊市疾控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