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电动自行车号牌、电子行驶证的式样是哪个部门制定的?答:电动自行车号牌、电子行驶证的式样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
02《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单位的身份证明等用语的含义答: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 一) 单位的身份证明: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 二) 个人的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
( 三) 电动自行车来历证明:指销售发票、转让协议、人民法院调解书、裁定书、判决书及仲裁裁决等有关证明材料;
( 四) 本规定所称“ 三十日” 为自然日。
03《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施行前已经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如何上牌登记?答:《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施行前已经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其所有人应当在条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登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发放正式号牌,对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发放临时号牌。
依照《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申请发放临时号牌,但无法提供电动自行车购车凭证或者其他来历证明的,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签署《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后予以办理登记。
答:本规定自 2022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另外再次给大家附上登记网点
固安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服务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