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北京房山警方发布情况通报称,从严从紧落实防控责任,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
一、擅自离开管控区域,增加疫情传播风险
2022年5月2日,在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芦村一出租大院内,李某某(男,23岁)、杨某某(男,36岁)、肖某某(男,34岁)、陈某某(男,39岁)、刘某某(女,49岁)、张某某(男,32岁)、余某某(男,39岁)7人拒不执行政府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违反封控规定私自外出。
2022年5月3日,在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金鑫苑小区内,居民王某(女,40岁)不听劝阻,拒不执行政府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违反封控规定执意外出。
2022年5月7日,在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袁庄村,刘某某(男,24岁)存在拒不执行政府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情况,违反封控规定私自外出。
2022年5月8日,在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袁庄村村北,董某某(男,53岁)存在拒不执行政府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情况,违反封控规定私自外出。
目前,上述10名人员已被房山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二、拒不配合防疫工作,辱骂防疫工作人员
2022年4月24日7时许,在北京市房山区燕化星城北门防疫卡口,周某某(男,56岁)骑车欲进入北门时,拒不配合防疫工作,并辱骂防疫工作人员。
目前,上述人员已被房山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三、妨害核酸检测秩序,造成恶劣影响
2022年5月2日9时许,在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黄元井村核酸采集点,雷某某(女,56岁)因对核酸采集人员不满,将已采集10人的核酸试管摔到地上,后与采集核酸人员发生口角,导致核酸检测点暂停采集,另需对该试管的10名人员重新采集核酸。
目前,上述人员已被房山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转载说明:河北交通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