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安县财政局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明白卡 加快政府专项债券申报发行使用
一、政策内容 对符合专项债券九大领域及新能源、新型基础设施领域的,不属于负面清单内容的公益性、有收益的项目,由政府职能部门、园区为申报主体,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二、适用对象 政府职能部门、园区。 三、操作流程 1.项目达到入库条件,完成项目建议书、可研批复、一案两书、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分别录入财政系统和发改系统。 2.县、市、省级财政部门,财政部先后审核;县、市、省级发改部门,国家发改委先后审核。 3.审核通过的项目,省级财政分配限额,分配至具体项目。 省财政厅对有限额的项目前期手续和一案两书审核,通过后发行。 四、兑现时间 常态化储备项目,县财政、发改随时审核,按上级确定的时间申报、发行。 五、责任分工 部门为项目谋划、申报、实施主体,财政负责审核、监督、协调,发改负责立项批复、审核,审批、住建、自规等部门负责审批各项手续。 六、联系方式 财政局债务股6171646。
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一、政策内容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相关要求,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 二、适用对象 全部政府采购项目。 三、操作流程 政府采购过程中兑现。 四、兑现时间 2022年7月1日起执行。 五、责任分工 各采购人。 六、联系方式 0316-6162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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